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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山东省关于延迟春季开学通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褚集村绿林合作社
    2020-01-31 15:33:53    来源:山东交通广播   转载

    山东交通广播 

    山东交通广播官方账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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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山东省教育厅、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《关于延迟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》】1月29日,山东省教育厅、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《关于延迟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》,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减少人员聚集,阻断疫情传播,延迟学校开学时间。普通中小学、幼儿园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17日,高等学校等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24日。具体通知如下:

    各市人民政府,各高等学校、技师学院:

   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减少人员聚集,阻断疫情传播,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,根据党中央、国务院相关部署,经省委、省政府同意,现将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延迟学校开学时间。普通中小学、幼儿园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17日,高等学校、技师学院、中职学校(含技工学校)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24日。具体开学时间,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,经科学评估并确定,提前向社会公布。

    二、严格教育教学管理。延迟开学期间,各地要落实教育教学管理职责,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学习和生活,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、网络资源和平台,开展网络教学、线上答疑,做到让学生停课不停学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做好家校沟通,组织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、防疫知识学习,合理开展体育锻炼,做好心理健康辅导。

    三、强化工作监督。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,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监督,严格禁止学校擅自提前开学、教师违规集中补课、学生提前返校等行为。对麻痹大意、敷衍塞责、有令不行的行为,依照规定严肃追责问责。

   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

    2020年1月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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