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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种粮大户的苦恼

    信息发布者:褚集村绿林合作社
    2019-08-15 21:10:16    来源:今日头条   转载

    我承包有200亩地,在自家地里建一个2亩大的晒粮食场,一个粮仓。属于违章建筑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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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64个回答

    悟空问答

    我承包有200亩地,在自家地里建一个2亩大的晒粮食场,一个粮仓。属于违章建筑吗?

    从善如刘L  吉林省煤炭局高级经济师 三农领域创作者

    回答

    齐东晏子  山东省青年作家协会会员 优质三农领域创作者08-10 22:24 关注

    谢谢邀请。承包200亩地,在承包地里建了一个2亩的粮食晾晒场和一个粮仓,这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呢?看了好多答主的回答,基本上一口咬定是违章建筑,认为是改变了土地的农业用途,还有的说如果是基本农田就肯定是违章建筑。其实,这结回答,都是对政策没有吃透。能不能确定为违章建筑,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一下。

    根据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》,规模化粮食生产,是可以建造仓库的晾晒场等配套设施的,并且不论是否为基本农田,这些配套设施用地,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。所以,并不是在耕地里建设房屋就一定是违章建筑,粮仓是配套设施,不是住房,是粮食生产的需要。只不过,建设晾晒场和粮仓这些配套设施,一是要经过相关部门论证同意,二是要符合规定的规模。

    就本题来看,题主承包土地200亩,应该也算规模经营了,按政策是可以配套建设晾晒场和仓库的。但是,前提是,要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,经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部门组织论证,并且备案。如果占用的是基本农田的,必须补划同等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,或者安排使用当地预留基本农田指标。所以, 构不构成违章,先要看你建设晾晒场,是否经过相关部门论证同意并备案?如果经过论证并备案,那就不算违章。如果没有经过论证备案,起码造成程序上的违章,应该抓紧申请补办相关手续,可能在缴纳一定罚款后通过备案,转为合法建筑。

    再是,建设晾晒场和粮仓等配套设施,也是有一定的规模限制的。国家规定,南方从事规划化粮食生产面积达到500亩,北方规模化粮食种植面积达到1000亩,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3亩以内。这位题主朋友承包的土地是200亩,即使在南方,也不足500亩规定的一半,如果按此政策来套,建设2亩地的晾晒场,显然是超标了,不知你的粮仓是否也在这2亩之内,如果不在,那超标更严重了。所以,从这种情况看,题主建设的晾晒场和粮仓,应该没有通过论证和备案,否则不会如此超标。在这种情况下,即使缴纳罚款补办手续,也应该拆除超标的部分。当然,具体如何处理,还要看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和农业主管部门如何执行政策。

    总之,家有家规,国有国法,农民朋友在进行相关建设时,最好咨询清楚政策,不要盲目投资,虽然是粮食生产需要,也不能违背国家的政策法规。题主的晒粮场和粮仓,能否保得住,还得你们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说了算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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